深圳寶安區(qū)2022年秋季及2023年以后學位申請?zhí)崾?/h1>
寶安
- 一、申請學位所需資料
- (一)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材料
- (二)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材料
- (三)港澳籍兒童
- (四)臺灣籍兒童
- 二、關于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學位的溫馨提醒
-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房屋性質要求
-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的材料要求
- 三、其它重要提醒
- (一)關于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時限
- (二)關于社保參保時間
- (三)關于身份證辦理
- (四)關于招生政策優(yōu)化
深圳寶安教育局發(fā)布關于2022年秋季及2023年以后義務教育入學有關事項的溫馨提醒。為方便廣大家長提前做好適齡兒童、少年2022年秋季及2023年以后義務教育入學的準備工作,現就相關事項提醒如下:(詳見文末提示獲取深圳小學學位申請及查詢入口)
● 一、申請學位所需資料
○ (一)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材料
1.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有學區(qū)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qū)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實際居住的租房且經過備案或登記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深戶無房租房的學生需要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和子女均沒有本市商品房(含房產信息登記部門能查詢到的私宅)的證明。
○ (二)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材料
1.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兒童、少年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有學區(qū)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qū)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實際居住的租房且經過備案或登記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請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家長要特別留意居住證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是否正常繳交、時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事項。
○ (三)港澳籍兒童
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按非深圳戶籍兒童參與積分排隊。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有學區(qū)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qū)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實際居住的租房且經過備案或登記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4.父母社保信息;
5.由深圳市或各區(qū)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 (四)臺灣籍兒童
1.適齡兒童、少年的出生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有學區(qū)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qū)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實際居住的租房且經過備案或登記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 二、關于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學位的溫馨提醒
○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房屋性質要求
已辦理且滿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賃憑證》依然有效,深圳戶籍按居住時間加分,非深戶籍按社保時間加分。如已辦理的《房屋租賃憑證》未滿足招生要求,或未辦理《房屋租賃憑證》,也可以使用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但只適用于租住無產權的住宅類房屋,且居住時間不再加分。如居住信息登記在已被學位鎖定的房屋,則無法使用該房屋地址申請寶安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如申請人成功入讀申請的公辦學校,將根據登記的房屋信息進行學位鎖定。
○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的材料要求
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申請學位所需材料參照事項一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還須提供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學區(qū)房使用授權書》、房屋權屬證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居住登記查詢單》等材料。非深圳戶籍申請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網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下載打印《居住登記查詢單》,作為申請學位的居住信息登記證明;深圳戶籍申請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可聯(lián)系現居住地社區(qū)工作站,查詢本人登記在學區(qū)范圍內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記錄最新一條滿足居住時間要求的“登記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請學位時完整地填入報名系統(tǒng)。
1.對登記時長要求:須在其所申請學校學區(qū)范圍內連續(xù)登記滿1年以上,即須在前一年4月30日(含)前進行登記。搬家換房必須在同一學區(qū),申請學位時《居住登記查詢單》新住址入住登記日期與舊住址搬離登記日期間隔不能超過90天。
2.對租賃合同要求:能夠提供學位申請家庭與學區(qū)內房屋業(yè)主簽訂的與居住信息登記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后。
3.對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真實性要求:(詳見文末提示獲取深圳居住證辦理入口)
(1)出租人、承租人雙方應當及時、主動向公安機關、社區(qū)網格管理中心如實申報居住信息登記,及時更新實際居住信息狀態(tài),確保居住信息登記準確無誤。
(2)為保證使用居住信息登記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過程透明、意愿真實、程序嚴謹,學位申請家庭須對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學區(qū)房使用授權書》的內容真實性負責,保證其簽訂的租賃合同、《學區(qū)房使用授權書》能真實表達雙方意愿。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報的房產入讀我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寶安區(qū)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房制度試行辦法》鎖定用于申請學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3)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請我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必要條件,是就近入學的依據,也是學位申請人父母應盡的義務。學位申請人父母對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法律責任。一旦發(fā)現學位申請家庭使用虛假居住材料申請學位,教育行政部門將立即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資格并將相關線索報告公安機關做進一步處理;如已入讀公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將對涉事學生學籍在全區(qū)范圍內統(tǒng)籌處理。
● 三、其它重要提醒
○ (一)關于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時限
寶安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自2018年起全部實行了學位房制度,2022年秋季及以后將繼續(xù)實行學位房制度,申請寶安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的所有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學生(含港澳臺籍學生)都必須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住房材料。學區(qū)內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對夫婦的一個或多個孩子申請學位。實行學位房制度的所有學校使用過的房屋信息被鎖定,學生在讀期間(小學6年、初中3年)該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請學位(同一對夫婦有多個子女申請學位的不受此鎖定限制),請家長務必查詢住房是否已被鎖定,提前做好準備。
其中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居住登記查詢單》、住房租賃合同及其他類特殊住房的時限要求:2022年秋季及2023年以后入學的,須入學前一年的4月30日(含當日)前辦理。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后。
○ (二)關于社保參保時間
自2019年起,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xù)參加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須滿1年。連續(xù)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當年4月30日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詳見文末提示獲取深圳社保辦理入口)
○ (三)關于身份證辦理
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必須提供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請家長提前辦理。(詳見文末提示獲取深圳身份證辦理入口)
○ (四)關于招生政策優(yōu)化
2022年秋季及以后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將在現有共享、分享、單享學區(qū)的基礎上,進一步優(yōu)化招生政策,確保招生工作更加科學、合理,請家長密切留意市、區(qū)有關招生政策的最新的信息,并提前相關準備。如果市政府、市教育局出臺有關新文件、新政策,則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各家長可通過微信關注“寶安教育”公眾號,及時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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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寶安教育局發(fā)布關于2022年秋季及2023年以后義務教育入學有關事項的溫馨提醒。為方便廣大家長提前做好適齡兒童、少年2022年秋季及2023年以后義務教育入學的準備工作,現就相關事項提醒如下:(詳見文末提示獲取深圳小學學位申請及查詢入口)
● 一、申請學位所需資料
○ (一)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材料
1.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有學區(qū)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qū)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實際居住的租房且經過備案或登記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深戶無房租房的學生需要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和子女均沒有本市商品房(含房產信息登記部門能查詢到的私宅)的證明。
○ (二)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材料
1.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兒童、少年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有學區(qū)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qū)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實際居住的租房且經過備案或登記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請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家長要特別留意居住證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是否正常繳交、時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事項。
○ (三)港澳籍兒童
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按非深圳戶籍兒童參與積分排隊。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有學區(qū)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qū)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實際居住的租房且經過備案或登記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4.父母社保信息; 5.由深圳市或各區(qū)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 (四)臺灣籍兒童
1.適齡兒童、少年的出生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有學區(qū)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qū)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實際居住的租房且經過備案或登記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 二、關于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學位的溫馨提醒
○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房屋性質要求
已辦理且滿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賃憑證》依然有效,深圳戶籍按居住時間加分,非深戶籍按社保時間加分。如已辦理的《房屋租賃憑證》未滿足招生要求,或未辦理《房屋租賃憑證》,也可以使用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但只適用于租住無產權的住宅類房屋,且居住時間不再加分。如居住信息登記在已被學位鎖定的房屋,則無法使用該房屋地址申請寶安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如申請人成功入讀申請的公辦學校,將根據登記的房屋信息進行學位鎖定。
○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的材料要求
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申請學位所需材料參照事項一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還須提供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學區(qū)房使用授權書》、房屋權屬證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居住登記查詢單》等材料。非深圳戶籍申請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網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下載打印《居住登記查詢單》,作為申請學位的居住信息登記證明;深圳戶籍申請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可聯(lián)系現居住地社區(qū)工作站,查詢本人登記在學區(qū)范圍內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記錄最新一條滿足居住時間要求的“登記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請學位時完整地填入報名系統(tǒng)。
1.對登記時長要求:須在其所申請學校學區(qū)范圍內連續(xù)登記滿1年以上,即須在前一年4月30日(含)前進行登記。搬家換房必須在同一學區(qū),申請學位時《居住登記查詢單》新住址入住登記日期與舊住址搬離登記日期間隔不能超過90天。
2.對租賃合同要求:能夠提供學位申請家庭與學區(qū)內房屋業(yè)主簽訂的與居住信息登記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后。
3.對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真實性要求:(詳見文末提示獲取深圳居住證辦理入口)
(1)出租人、承租人雙方應當及時、主動向公安機關、社區(qū)網格管理中心如實申報居住信息登記,及時更新實際居住信息狀態(tài),確保居住信息登記準確無誤。
(2)為保證使用居住信息登記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過程透明、意愿真實、程序嚴謹,學位申請家庭須對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學區(qū)房使用授權書》的內容真實性負責,保證其簽訂的租賃合同、《學區(qū)房使用授權書》能真實表達雙方意愿。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報的房產入讀我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寶安區(qū)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房制度試行辦法》鎖定用于申請學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3)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請我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必要條件,是就近入學的依據,也是學位申請人父母應盡的義務。學位申請人父母對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法律責任。一旦發(fā)現學位申請家庭使用虛假居住材料申請學位,教育行政部門將立即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資格并將相關線索報告公安機關做進一步處理;如已入讀公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將對涉事學生學籍在全區(qū)范圍內統(tǒng)籌處理。
● 三、其它重要提醒
○ (一)關于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時限
寶安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自2018年起全部實行了學位房制度,2022年秋季及以后將繼續(xù)實行學位房制度,申請寶安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的所有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學生(含港澳臺籍學生)都必須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住房材料。學區(qū)內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對夫婦的一個或多個孩子申請學位。實行學位房制度的所有學校使用過的房屋信息被鎖定,學生在讀期間(小學6年、初中3年)該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請學位(同一對夫婦有多個子女申請學位的不受此鎖定限制),請家長務必查詢住房是否已被鎖定,提前做好準備。 其中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居住登記查詢單》、住房租賃合同及其他類特殊住房的時限要求:2022年秋季及2023年以后入學的,須入學前一年的4月30日(含當日)前辦理。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后。
○ (二)關于社保參保時間
自2019年起,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xù)參加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須滿1年。連續(xù)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當年4月30日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詳見文末提示獲取深圳社保辦理入口)
○ (三)關于身份證辦理
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必須提供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請家長提前辦理。(詳見文末提示獲取深圳身份證辦理入口)
○ (四)關于招生政策優(yōu)化
2022年秋季及以后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將在現有共享、分享、單享學區(qū)的基礎上,進一步優(yōu)化招生政策,確保招生工作更加科學、合理,請家長密切留意市、區(qū)有關招生政策的最新的信息,并提前相關準備。如果市政府、市教育局出臺有關新文件、新政策,則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各家長可通過微信關注“寶安教育”公眾號,及時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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