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寶安區(qū)特殊困難家庭配租公租房相關事項
2021公租房
- 一、房源基本情況
- 二、配租對象
- 三、配租規(guī)則
- 四、配租程序
- (一)網上認租
- (二)認租名單核查及公示
- (三)公布認租名單和選房排位
- (四)選房和簽約
- 五、投訴舉報和監(jiān)督
- 六、重要提示
2021年深圳市寶安區(qū)特殊困難家庭配租公租房深圳租房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現面向寶安區(qū)戶籍在冊輪候特殊困難家庭配租49套公共租賃住房,本次認租時間為2021年5月22日9:00—5月28日18:00
● 一、房源基本情況
本次供應房源共49套,其中華聯城市全景花園1套、中糧紫云花園1套、勤誠達樂園 1套、寶和苑2套、源和苑一期4套、源和苑二期3套、坪洲新村三期4套、京基御景瓏庭3套、萬科翡逸郡園3套、萬科星城上郡1套、星河榮御花苑2套、羊臺苑一期11套、羊臺苑二期6套、滿京華云著花園5套、華強城市花園2套。 注意: 1.本次供應房源均為原租戶退房等原因的回收住房,房屋均為簡裝,具體裝修情況以現場交樓標準為準。 2.經相關部門認定的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及撫恤定補優(yōu)撫對象,可按照我市現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租金減免并依程序繳納租金。
● 二、配租對象
2021年5月21日18:00前(含本日)申請人為寶安區(qū)戶籍的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家庭,且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屬低?;虻捅_吘墶嵝舳ㄑa優(yōu)撫對象、殘疾人對象家庭(具體分別以證件頒發(fā)的寶安區(qū)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及我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的認定為準)。 注意:上述信息以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庫中登記信息為準。
● 三、配租規(guī)則
第一序位為戶籍輪候低?;虻捅_吘壖彝?,按照“應保盡保,優(yōu)先保障”原則,優(yōu)先安排選房,選房順序依據市公租房輪候冊的輪候排序確定; 第二序位為戶籍輪候優(yōu)撫對象、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家庭,在戶籍輪候低?;虻捅_吘壖彝ミx房完畢后安排選房,選房順序依據市公租房輪候冊的輪候排序確定。
● 四、配租程序
○ (一)網上認租
符合認租條件并且有意申請本次公共租賃住房的寶安區(qū)在冊輪候家庭,應進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http://zjj.sz.gov.cn/zfxx_ggfw/#/dist/home)“認租申請”頁面,頁面跳轉至廣東省統(tǒng)一身份認證平臺,輸入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的賬號和密碼后登錄,確認符合計算配租面積條件的家庭人口數等信息后,在線提交認租申請。 網上認租時間:2021年5月22日9:00-2021年5月28日18:00,此期間未完成網上認租的,視為放棄認租本批次公共租賃住房。 意向小區(qū)將作為判定是否屬于放棄選房行為的重要依據,請謹慎選擇。 認租家庭的住房、人口、婚姻狀況等信息發(fā)生變化的,須于認租截止時間前登錄深圳保障性住房統(tǒng)一輪候信息系統(tǒng)(http://zjj.sz.gov.cn/zfbzfw/)在線提交信息變更申請或持變更事項的證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申請變更。本次認租家庭認租資格的核查時點為2021年5月28日18:00。
○ (二)認租名單核查及公示
認租結束后,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認租家庭的資格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將在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網站公示。
○ (三)公布認租名單和選房排位
核查結果公示結束后,合格家庭名單及選房排位將在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網站予以公布。
○ (四)選房和簽約
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認租家庭安排選房,選房排位順序將根據認租家庭在輪候冊中的輪候排序依次確定。 選房和簽訂租賃合同的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 五、投訴舉報和監(jiān)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或深圳市寶安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提倡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guī)定予以嚴格保密。 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投訴舉報電話:85901800,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甲岸路17號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一樓信訪室。 深圳市寶安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 六、重要提示
1、已認租其它公共租賃住房但未入住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特殊困難家庭,可同時認租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賃住房。一個家庭只能選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2、已簽訂安居型商品房項目認購協議書且仍有效的,將不納入本項目選房通告的選房名單(入圍、候補入圍及遞補名單)。 3、認租家庭排序到位,如意向小區(qū)無可選房源,可選非意向小區(qū)的房源。如意向小區(qū)中有對應戶型或建筑面積的房源但未選房的,或者雖選定住房但未在當日簽訂租賃合同的,按放棄本批次選房處理。累計放棄選房行為達到三次的,退出輪候冊,原輪候排序作廢。仍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按照日常輪候規(guī)則再次提出輪候申請。 4、因輪候人數眾多,房源按照輪候排序選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為輔助提醒,可能會因手機號碼未及時更新、手機信號、短信屏蔽等因素導致未接收或延遲等現象,請申請家庭密切關注在“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網站上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時辦理認租、選房、簽約等事項。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均視為自行放棄本次認租。 5、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家庭住房、婚姻、計生、戶籍、殘疾、低保、撫恤定補優(yōu)撫等情況發(fā)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 6、關于公共租賃住房是否能參與學區(qū)劃分及落實學位,以教育主管部門意見為準;關于公共租賃住房是否能落戶及辦理居住證,以轄區(qū)派出所的意見為準。建議有學位、落戶等需求的在冊輪候人提前咨詢相關部門后謹慎選擇。 7、合格認租家庭選定住房并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已了解所選項目的戶型、租期、租金、學位、落戶等信息,并予以認可。 8、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發(fā)現,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9、若本次配租結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將收回另行分配。 10、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住房保障業(yè)務辦理大廳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甲岸路17號二樓。 寶安區(qū)政策咨詢電話:(0755)85901811。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統(tǒng)一輪候信息系統(tǒng)操作咨詢服務電話:(0755)83679045。 廣東省統(tǒng)一身份認證平臺賬號和密碼咨詢服務電話: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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